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趕完10頁報告後 /

一開始,真的很想把很多東西寫下來
可是,一眨眼
就被拋諸腦後,
下一個瞬間源源不絕地接踵而來,
日子一天一天地過,
什麼都沒有留下,只是很忙碌地、很偷閒地、很毫無目的地交替著
誰快來解救這隻迷途羔羊……


2nd gathering /

前情提要:
來到這個新環境,很巧地在辦學生ID時
遇到了台灣人,然後參加了每個星期五固定的基督徒聚會

反正呢,不是我開的話題
只是 gay 這個名詞越來越熱門了

有一個人說,
我以前很討厭 gay,覺得他們很怪異
不過最近我想法改變了,
我有一個朋友是gay,還有一個學弟可能近期內也會變成gay
他們人其實都很好
我們不應討厭這些人,而只是討厭那些行為
而且基本上大家都是罪人,沒有有資格去評斷別人

然後我問了一個問題,
基本上殺人是一種罪(sin),因為奪取了別人的生命
偷竊是一種罪,因為奪取了別人的財產
那喜歡上一個和自己同性的人,奪走了什麼,傷害到誰了?

第一個echo,
對啊!我聽說有些是天生的耶!
他們本來的基因使得賀爾蒙分泌成份與其他人不同

那是他們自己說的,
其實我也有一些朋友是gay,
不過他們都是因為成長環境的關係,或者遇到一些感情挫折
才慢慢走入歧途,其實我不覺得她真的是gay
而且這是可以慢慢改掉的,如果你一直上帝禱告、懺悔
你就會漸漸不喜歡了

OS:
可是這樣講,一開始不就已經設定同性戀是錯誤的行為嗎
我只是這麼覺得,
有些人天生就很確定自己喜歡什麼,
所以他們也很明確地知道自己喜歡什麼特質,
而這些特質往往只在和自己同性的人身上出現,
蔡康永,就很像這類型的人
當然還有很多人不太知道自己喜歡什麼,
所以他們試了又試,儘管傷痕累累
最後他們找到自己喜歡的人,只是剛好是同性
這樣應該不算誤入歧途吧
好比說,商人投資失敗,改轉當公務人員,因為他知道自己不適合作生意
沒有必要勉強自己像國父一樣再接再厲吧
而且喜歡就是喜歡,是感覺
究竟是什麼東西使得這個感覺非得變成一個錯誤不可呢?
甚至要讓自己厭惡


Echo 2,
而且上帝希望我們多子多孫,要像繁星一樣不斷延綿拓展
如果我們鼓勵同性這種行為
很快這個星球,我們就會絕種

我說,
可是基本上,現在是人口爆炸的時代,不太需要擔心這個問題

OS:
而且異性戀的人還是喜歡異性啊

可是妳看看,為什麼上帝要把我們造成不同的構造
為的就是希望我們能夠繁衍後代,這是自然的定律

OS:
有些工具雖然可以使用,但不代表一定得去用
很多人不打算生小孩
更多人一輩子也遇不到自己的真愛、與之白頭偕老,更遑論生小孩呢?

不過這是我唯一覺得同性戀遺憾的地方

無法生下一個擁有彼此DNA的小孩

可是,生命中
沒有人可以得到全部,
我們會得到一些我們想要的,也會失去一些渴望的,甚至還有觸摸不到的邊界
除非你斬除了七情六欲,成佛升天




Echo 3
而且愛滋病不斷蔓延,其實大自然冥冥之中也在遏止這種錯誤
真的不應該鼓勵同性戀者這種行為
我有一個朋友是gay,然後他感染了愛滋病
後來我們鼓勵他信基督教,而且到現在過了十幾年都還活著
他成為我們很重要的一個見證,也鼓勵了很多罹患愛滋病的同性戀者

OS:
愛滋病的起因不是同性戀,而且異性戀也會罹患愛滋病
鼓勵那些人固然很好,
只是不應該因為一個莫須有的罪名使得同性戀變成錯誤
而且異性戀不也會罹患子宮頸癌?



總之,
一個禁忌逐漸變成話題,也是一種自然的趨勢
這樣的歷史包括
左撇子超受歡迎
生女兒較貼心
職業婦女
娘的男生以及帥的女生逐漸變成熱門人物

不過為什麼會有那麼多OS呢?

當然是不希望一開始就被認為是激進份子或者熱血的運動人士 (低調好)

但是聽到有一個人的結論是
同性戀都心理變態、不健康時

還是有點寂寞,知音難尋(奇怪的結論?)



補充一下
他們是一群很好的人,雖然觀點不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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